海运提单

用于运输领域的单据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1][2]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契约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3][4][5]

注意

填写内容

(一)根据1993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
⒈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