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still birth or fetal death),指妊娠20周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而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称为死产,也是死胎的一种。[2]2013年,美国总体死胎发生率为5.96‰。2015年,中国报道死胎发生率为3.55‰。[8] 死胎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严重畸形、胎盘功能异常、母体有严重的妊娠期合并症等因素有关。死胎的孕妇临床上常自觉胎动消失、体重不增或减轻、乳房退缩等。[3]死胎在宫腔内停留过久可能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可能出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可引起分娩时的严重出血。[2]当孕妇体格检查发现子宫不随孕周增加而增大、胎心未闻及、胎动未扪[mén]及或进行超声检查显示颅骨重叠,颅板塌陷、颅内结构不清等情况时可确诊死胎。凡确诊死胎尚未排出者,无论胎儿死亡时间长短均应积术引产,[2]并进一步筛查死胎原因,确定导致死胎 病因对于评估再发风险是十分重要。[9] 中国历史中,早在《后汉书·华佗传》就记载了医学家华陀成功进行了死胎摘除的手术。[10]在现代医学史中,直到1950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提出了死胎的定义。[11] 病因
胎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