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收购是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副产品的买卖行为。有社会农副产品收购和商业部门农副产品收购两种口径。前者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非农业居民为了转卖、生产和生活消费的需要,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全部农副产品。后者仅是指商业部门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副产品。包括直接向各种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购进的农副产品,代国家征收的农业税实物,以及用工业品向农业生产者换购的农副产品等。
收购方式
根据各类农副产品对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国家分别采取统购、派购和议购三种收购方式。
(1)对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商品,如粮食、棉花、油料等,实行统购政策。
(2)对国计民生关系比较重要的商品,如生猪、烤烟、茶叶等,实行派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