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耕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基金会由中央财政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教育助学的项目,该项目采取逐年申请的方式,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范围与对象包括公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概述
为实施“励耕计划”,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3亿元资金。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该计划的试点地区,分别有2208名、2927名、15028名、3948名中小学老师受到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1] 该计划采取逐年申请方式,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全国公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以及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其中,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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