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台

明清设立的报警台
房或柱的基础部分。清初,于各省边境扼要处设立墩台营房,有警则守军举烟为号。有寇至则挂席鸣炮以报讯。[1]现今许多地方仍然以XX台为地名。如沈阳附近有:胡台、门台、虎石台、三台子等,营口地区有:田庄台等皆由清初墩台制度演变而来。

简介

【墩台】dūn tái明清设立的报警台。
【简介】明黄瑜《双槐岁钞·车战器械》:“车骑连云炮震雷,边墙如月接墩台。”《明史·杨博传》:“又以暇修筑肃州榆树泉及甘州平川境外大芦泉诸处墩台,凿龙首诸渠。”
《满文老档》载:天命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汗降书谕曰:“明人之法,既敌人进入,头台之人,疏而不觉,不发炮,不燃号烟,则他台之人,难知敌进,亦不发炮,不燃号烟。”此处台指墩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