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盐(Bath salt)是一类新型毒品,外形通常为白色或棕色的无定形粉末或晶体粉末,与沐浴用盐十分接近,故称为浴盐,它并不是指某种特定的毒品,而是一类卡西酮[a]类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NPS)[b](又叫策划药)。浴盐在出售时经常使用诱惑性的名称,比如说植物肥料、清洗剂、象牙色波浪、紫色波浪、香草天空、天赐之福、雄蜂、能量1号、红鸽子、雪豹等。[4][3][2] 常见的合成卡西酮[tóng]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有4大类,它们都是以卡西酮为基础,通过化学修饰等手段合成的,第Ⅰ类为N-烷基化卡西酮类衍生物,第Ⅱ类为3,4-亚甲二氧基-N-烷[wán]基化卡西酮类衍生物,第Ⅲ类为N-吡咯烷卡西酮类衍生物,第Ⅳ类为3,4-亚甲二氧基-N-吡咯烷卡西酮类衍生物,其中以甲卡西酮(MC)、4-甲基甲卡西酮(4-MMC)和3,4-亚甲二氧基吡咯戊酮(MDPV)最为常见。[7][8] 合成卡西酮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最初用于治疗帕金森、肥胖 和抑郁症等的研究,由于其不良反应较多,人们便停止了对这类物质的实验。[1]服用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会导致严重的交感神经刺激作用,包括欣快感、运动功能亢奋等,有时还伴随心动过速、高血压等症状,大多数卡西酮类衍生物都表现出拟交感神经作用,使服用者精神错乱,产生暴力、自残等行为,长期滥用会依赖成瘾,导致一系列生理、心理损伤,甚至死亡。[8][1][9]因此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潜力,与其关联的过量致死、恶性暴力、毒驾等案件层出不穷。[10] 2008年,4-甲基甲卡西酮首次在以色列被列入管制,同年瑞典也对其实行管制;英国在2010年4月16日将4-甲基甲卡西酮列入B级管制药物,12月欧盟规定其在欧洲非法。[2][11]2010年8月2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发表公告,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将4-甲基甲卡西酮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2]2016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做出了甲卡西酮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规定。[12] 医学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