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

四川阿坝州下辖县
红原县(Hongyuan Xian)隶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部、四川省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部,总面积8398.32平方公里[1][a]。截至2025年9月,红原县下辖6镇4乡,2024年末,该县人口总数为49236人。[3][4][5]红原县人民政府驻地邛溪镇,阿江为红原县委书记。[c][6][7]
西汉,红原县境属汶山郡。晋、隋袭旧制。唐代,在刷经寺地区设有恭州、流县。公元1253年元灭宋后,建立土司制,设松州、潘州,辖地包括红原中北部大部,后划归陕西行省。[7][8]1958年理县徙治刷经寺镇,196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红原县,周恩来总理为红原县命名,意为红军长征走过的大草原。[7][8][9][10]2010年9月,红原县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认定为革命老区县。[7][8]2019年4月,红原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11]2020年2月12日,红原县入选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12]2024年,红原县地区生产总值(GDP)达270696万元,同比增长5.1%。[2]
红原县境域分属长江黄河两大水系。平均海拔在3600米以上。地势为东南向西北倾斜,地貌具有山原向丘状高原过渡的典型特征。气候干湿季明显,属大陆性高原寒温带季风气候。境内有大面积森林。红原县是纯牧业县,牧畜有牦牛藏羊、马等,工业以畜产品加工为主。[4][13]红原县境内有花海景区、月亮湾景区、日干乔景区三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4]
红原县是国家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是四川省现代草原畜牧业试点示范县、湿地保护试点县和藏区社会面依法常态化治理示范县。[15]2017年12月14日,红原县获评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8]2020年,红原县在"2020中国最具诗意百佳县市"排名第77名。[16]2021年8月10日,红原县入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17]2023年8月29日,红原县入选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公示名单。[18]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