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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英库-快懂百科
1990年蒋英库靠不法手段,被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录为正式干部,后又被借调到黑龙江省检察院。[1][2]1993年至2001年间,蒋英库团伙先后在哈尔滨、肇东等市,采用枪击、刀刺、绳勒等手段,进行杀人、抢劫犯罪,杀死21人,并全部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焚烧灭迹,手段残忍、作案隐蔽。[6] 2001年12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蒋英库等5名犯罪分子分别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12月25日经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核准,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宣布对蒋英库、蒋英权、万忠、刘一东、刘一刑等5名罪犯的死刑终审判决,宣判后,蒋英库等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5] 人物生平
1992年蒋英库个人筹建了陶瓷公司,挂靠黑龙江省肇东市二轻局,后调入肇东市检察院,成为当地检察官,最后又被借调到省检察院。[6]蒋英库以陶瓷公司这个合法实体做掩护,先后纠集蒋英权、万忠、刘一东、蒋树渊(自杀身亡)、刘德、王英利(被杀灭口)等人,进行杀人、抢劫犯罪,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