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涛

承德市双滦区副区长

正文

2012年,时任承德市双[luán]区副区长郭涛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商定,将5座有主尾矿库作为“无主库”项目申报,申请国家用于关闭无主尾矿库的闭库资金,2013年5月获批,截至2015年8月已使用该资金对5座有主尾矿库实施闭库,给予郭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