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单”,意为飞走的订单,指公司企业员工将本属于公司企业的订单交由其他公司企业承接,侵害公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就银行的“飞单”来说,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佣金提成。对于客户来说,资金失去了银行严格风控的保护就很容易“打水漂”。[1]
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过程中,中介与开发商业务员相互串通,将自然到访客户虚构成分销商渠道到访客户骗取开发商佣金,就产生“飞单”。[2]金融机构员工私下向客户推荐非所属机构发行或代理的其他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也产生“飞单”。[3]“飞单”关乎行为人的职业信誉和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1]“飞单”对应的理财产品容易导致投资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4]
为防范金融领域“飞单”,2017年,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每笔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即“双录”。[5]
词源定义
“飞单”,意为飞走的订单,通常是指公司企业员工将本属于公司企业的订单交由其他公司企业承接,侵害公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就银行的“飞单”而言,特指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信任,私自销售非银行理财产品以获取高额佣金,此类行为使客户资金脱离银行风控体系,存在较高资金损失风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