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积存业务(GAP),是指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黄金积存账户后,采取主动积存或定期积存的方式,按固定克数或固定金额购入银行黄金产品的业务。客户也可以采取主动投资的方式在某个时间点进行一次性申购。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每月自动在其账户上扣除相应款项。对于黄金积存账户内的黄金余额,客户可以选择到银行提取实物或赎回(向银行卖出)。该业务仅限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办。[1] 黄金积存业务于2009年4月由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截至2009年年末,该业务累计成交542.17千克,成交金额1.3亿元。[2]黄金积存最低积存数量为1克,最低积存金额为200元。[3]2023年以来[a],由于黄金价格一直上升,银行也在积极推广黄金积存业务。[1]同年12月,农业银行也曾选择提高积存金的交易起点,将此前为450元的存金通2号金额定投购买起点调整为500元,并于2024年年初生效。[4]2024年3月以来[b],上期所黄金价格持续攀升,多日保持在500元/克以上。金价上涨,带动了银行的积存金业务。[5]2025年11月3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和易存金等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6][7] 黄金积存业务的投资门槛低,适合投资者积少成多,持续投入。其获利途径为,买入价低于未来卖出价即可。[8]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黄金积存报价实行一日一价或一日多价。交易行每日通过系统报出黄金积存产品报价。投资方式灵活,为客户提供主动积存和定期积存两种选择,还提供按金额积存和按克数积存两种方式等。[9]
发展历程
黄金积存业务于2009年4月由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2]黄金积存业务类似于基金定投业务,客户可通过签订协议,选择每月固定投资一定金额(最低200元起)或一定克数的黄金(最低1克起),实现长期的黄金积存。当累积到一定数量的黄金,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在工行进行赎回换取资金或提取实物黄金。中国国内所有涉及向个人提供黄金投资的机构,仅工行推出黄金积存业务。每月可选择5、15、25三个日期进行积存投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