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声音侵权案,是指2023年配音师殷某因认为自身作品被短视频平台利用AI生成语音产品,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声音权益,将短视频平台及制作方等5家公司诉至法院的案件[1]
2023年5月,配音师殷某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上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因此,殷某以被告行为侵害其声音权为由,将“魔音工坊”的运营主体北京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五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2] 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作为配音师的原告,其声音权益及于案涉AI声音,被告方使用原告声音、开发案涉AI文本转语音产品未获得合法授权,构成侵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万元。[3] 案件经过
原告殷某从事配音、播音工作,曾录制多部有声书作品。殷女士从未授权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AI化(即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生成)。2023年5月,殷女士发现,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将其声音AI化后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牟利,“魔小璇”的声音出现在多个短视频平台的用户作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