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的是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维护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正文

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1月15日晋政第23号令)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维护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