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一部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件,[1]旨在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2]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3]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4]共40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2012年1月10日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5]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正式实施,[6]《社区矫正 实施办法》随之废止。[7] 实施初衷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