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卦

《易经》六十四卦中的第六卦
讼卦,是《易经》六十四卦中的第六卦,和需卦是一对。讼卦的上卦为乾卦,乾为天;下卦为坎卦,坎为水,所以叫作天水讼[1][2]
讼卦寓意诉讼,要求讲讼德;象征争论诉讼,是诚信被窒碍,心有警惕戒惧,中途吉利,结果凶险;利于拜见德高望重的大人物,不利于跋涉江河险阻。[3]讼卦认为讼行为总体上是“终凶”的,“不亲”的;具体而言,讼是无德的表现,讼能够引发社会的纷争,以下犯上之讼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但另一方面及时终止诉讼也可能带来吉祥,而讼卦中还体现了明显的清官情结。应对讼时,一方面要怀着警惕,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则强调君子要积极进行准备以讼对讼的发生[4]。古今注家均认为讼卦所论的内容是争讼之事,其中反映的诉讼观念包括诉讼的成因、对待诉讼的态度、实现无讼的方式、对理诉讼者的要求[1]
讼卦中强调理讼者公正、不能以胜诉为荣、慎重对待诉讼和致力于追求无讼的太平世界等观念,是经典传承的必要和优势;但是讼卦隐含着尊卑区别对待、盲目信任权威和毫无约束权力设置等解读的空间和思想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为后世的司法不公、尊卑差等提供观念支撑和理论依据[5]

解释

《讼(sòng)》: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