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晚,张小渠与谭明明、刘松涛在河南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后酒驾。张小渠乘坐谭明明驾驶的玛莎拉蒂,在途中多次剐蹭车辆,被阻后强行逃逸。在东外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高速追尾等信号的宝马车,致其起火,车内2死1重伤,并造成多车受损。经检测,三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超标,肇事时车辆时速约120-135公里。案中,张小渠等三人重伤,两名被害人死亡,一人重伤。事后,三位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并达成和解。[1][2]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院在永城市法院宣判张小渠、谭明明、刘松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张小渠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法院认为,该案中,张小渠与刘松涛二人未劝阻且怂恿逃逸,系从犯,张小渠、刘松涛二人适用缓刑。[1][2] 人物事件
事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