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

应急管理部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国地震局成立于1971年,时称国家地震局,1998年更名为中国地震局,2018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1]
中国地震局负责管理全国地震工作、经国务院授权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1]

历史沿革

1971年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地震局,作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由中国科学院代管。[3]
2018年6月,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中国地震局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为由应急管理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副部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