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亚,生于1953年12月18日,初中文化,重庆市天燃气公司协会退休职工,重庆打黑落马官员文强的妻子。[1]
周晓亚是虎溪电机厂的子弟,中学毕业后,到回龙大队插队落户,期间结识了在当团支书的文强。1980年,周晓亚进了虎溪电机厂当工人,并与文强结婚。[4]1992年,周晓亚被调到了重庆市天燃气办公室。[4]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周晓亚帮助文强收受贿赂,销赃,转移赃款。[5][6]2000年,周晓亚入股了璧山白云湖(弟媳谢才萍的)赌场。[7]2004年至2009年,周晓亚背着文强分多次将百万巨款交给自己亲弟弟周泽新拿去放高利贷、投资等,周泽新父子联手将财产藏到楼顶蓄水池底。周晓亚还同周泽新陆续将家里的钱往外转移,把钱以现金的形式分批多次储存到购买的保险柜里。[8][4]2009年9月9日,周晓亚随着文强的落马而被控制。[1][9]2010年2月2日至6日,周晓亚与文强一同被送上法庭,周晓亚在一审与文强同堂受审时主动地交代了丈夫的受贿事实,[10][11]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周晓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文强被判处死刑。周晓亚在得知一审的判处结果后,认为丈夫的罪行过重,于是在5月14日二审中当庭翻供,并为丈夫袒护,声称收受贿赂是个人行为,与丈夫无关。[12][13][14][15]5月21日上午,二审公开宣判,由于案件错综复杂,法院根据受贿金额的判定,维持了一审判决,周晓亚翻供失败。[6][15]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周晓亚于1953年12月18日出生,是虎溪电机厂的子弟,电机厂是个三线企业,子弟中学毕业后,到回龙大队插队落户,期间结识了在当团支书的文强。1977年,高考恢复后,文强考取了泸州公安学校。1980年3月,文强毕业分配到巴县公安局,与此同时周晓亚返城,进了虎溪电机厂当工人。周晓亚要求文强回巴县结婚。不久,周晓亚与文强领了证,当时还困难,两人结婚没有办酒。第二年,两口子有了孩子,小名“洪洪”。[4]1985年,不到30岁的文强,被增补为巴县县委副书记,[16][4]1991年,由于文强工作变得更加繁忙了,顾不上家,周晓亚跟文强闹过离婚,兄弟姐妹轮着劝。1992年,周晓亚被分配到了重庆市天燃气办公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