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尔洪·托合尼亚孜,新疆分裂势力组织成员,组织策划了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2][1]
2013年12月,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纠集他人形成恐怖组织,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2014年2月27日,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等人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省被捕。3月1日晚,由吐尔洪·托合尼亚孜领导的所属恐怖组织的成员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2][1] 2014年9月12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吐尔洪·托合尼亚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2015年3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吐尔洪·托合尼亚孜依法执行了死刑。[2] 人物生平
2013年12月起,吐尔洪·托合尼亚孜、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玉山·买买提纠集他人形成恐怖组织,指挥组织成员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广东、河南、甘肃、云南等地进行暴力恐怖犯罪准备,并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