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是1988年11月08日发布的文件。

内容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88年11月8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钱其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8年9月5日在北京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