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建平

重大涉黑有组织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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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建平,曾用名耿四心,男,1968年6月30日出生,重大涉黑有组织犯罪人员。[1]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耿建平通过经营矿产、非法采矿等方式积累资金,攫取了巨额财产。[3]2018年8月17日,太原市公安局对耿建平以涉嫌领导涉黑有组织犯罪为由悬赏10万元公开追捕,后于次月12日将其捉拿归案。[4]
2019年8月2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耿建平“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5]同年10月22日,山西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耿建平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

人物经历

耿建平,原名耿四心,1968年6月30日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由于其父亲的亲兄弟无法生养,耿建平在出生后被送给对方抚养,两家人长期保持往来。[1][2]
当地煤炭行业刚开始发展时,耿建平做过运煤生意,并在之后开始转做采煤。1998年,耿建平私开黑煤矿[2],而后投靠了原山西首富张新明[6]2005年8月,耿建平成立了古交市四心煤焦有限责任公司[3],而后陆续当选为耿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支书和古交市人大代表,取得了多个煤矿的承包权,并于2008年10月购买大巴车开始经营古交到太原之间的公路客运。[3]期间耿建平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获取利益,套取国有资产[2],最终于2018年8月30日,被公安部列为10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1]而后于同年9月12日落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