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

全国妇联原主席
陈慕华(1921年6月21日-2011年5月12日),女,汉族,浙江青田人。[2]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原副总理,原国务委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原主席、名誉主席。[1]
1921年6月21日陈慕华于出生于浙江省青田县。1938年3月陈慕华奔赴延安,入学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时延安的参谋训练队成员 均是男性,陈慕华认定男同志能干的事女同志也能干,由此成为八路军的第 一 位女参谋。[3]在延安工作期间,“整风运动”中陈慕华因叔叔的身份问题受到审干[a]。抗战胜利后陈慕华调往东北工作,陈慕华还参加了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五反”运动和抗美援朝等有关工作,多次受到表彰。1971年4月-1985年3月,陈慕华工作重心转向中国人口,国民经济、金融发展等方向,陈慕华成为共和国央行第一位女行长。1988年9月起,陈慕华便投身妇女儿童的相关工作,领导创办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长期担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理事长,推出了一系列面向妇女儿童、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公益品牌。2011年5月12日12时25分陈慕华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1]
陈慕华在改革开放初期为推动中国对外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陈慕华也是中国妇女儿童慈善事业的奠基人。[5]1995年9月,陈慕华获得了古巴政府授予的“安娜·贝当柯尔德”勋章,[6]2001年,陈慕华获得第九届宋庆龄樟树奖[7][8]2010年获得“母亲水窖”十周年感动人物奖,[9]2011年先后获得第七届中华人口奖“特别荣誉奖”[10]以及中国儿童慈善30年感动人物奖[11]。人民日报评价陈慕华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经济工作和妇女儿童工作的杰出领导人。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