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1]
“九小场所”虽然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相对较少,但是由于许多小场所是居民住宅、出租屋改造而成,有的甚至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逃生条件差,多数建筑和场所只有一部疏散楼梯,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在外窗设置铁栅栏和广告牌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问题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缺乏,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不足,加之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高,逃生自救能力差,这是“九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的主要因素。[1] 这些场所因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而且人员密集,分散在镇街、城中村,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被各地政府列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对象。[2]
介绍
“九小”场所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其中,小购物场所的界定标准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室内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