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销售[1][2]是指零售企业在门市部或商店内进行的商品销售活动。这些基层商业网点可能是报账单位,也可能是独立核算单位。报账单位的门市部或商店通常作为实物负责人,将销货款及相关凭证提交至核算点;而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或商店则具有法人地位,内部按照营业柜、组设置实物负责人,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销售概念
门市销售是一种以现金交易为主的销售形式,常见的销货收款方式包括“货款合一”和“货款分管”[3]。在“货款合一”模式下,营业员同时收取款项并交付货物,所收款项由营业员暂时保管,每天结束时将销货款交给财务部门或银行。对于大多数个人购买行为,无需开具销货凭证。而在“货款分管”模式中,营业员仅负责交付货物,由专门的收款员负责集中收款。每次交易均需填写销货凭证,顾客持凭证向收款台支付款项,营业员凭凭证交付货物。每日结束后,营业员根据销货凭证计算销货总额,并与收款台核对,如出现长款短款情况,则需填写“长短款报告单”,上报审批。
销售方式
门市销售的方式多样,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条件、商品供需以及消费者的偏好。常见的方式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