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

哲学分支学科
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指的是以抽象的思维方法提供自然界整体知识的哲学学说,一切有关自然的知识都是在自然哲学范围内发展起来的。[1]亦有部分学者认为自然哲学指19世纪现代科学明确产生之前,人们对自然进行的“科学”[a]探索。[4]自然哲学两大研究传统包括探寻自然的本原以揭示自然本质的研究进路和对自然普遍性的探索进路,[5]此外,随着自然科学对自然的深入研究,自然哲学不再局限于对象性的自然认识,也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研究范围。[6]
古希腊自然哲学主要以自然的本原为思考对象,具有自发、朴素的特点,并且将自然界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以泰勒斯的水本原说,柏拉图理念论以及亚里士多德四因说为代表。[1][7]中世纪的自然哲学把上帝、自然与人的关联看作是本原性问题,主要研究对象是物体运动,具有假设性、脱离自然的特点,[1][5][8]这一时期对自然哲学的研究是在对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评注的框架中进行的,比如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和圣阿尔伯图斯等人对亚里士多德著作的评注。[9]近代自然哲学从对整体自然界的思辨发展成为对具体自然现象进行分门别类的经验性研究,其中力学占据主导地位,因此这一时期的自然哲学具有明显的机械论特征,牛顿认为世界万物是按照力的作用机械运转的。[10][2][1]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哲学家们,则试图不依据自然科学的材料,凭借抽象的思维建立一种凌驾于自然之上、包括并代替自然科学的自然哲学。[1]20世纪的现代自然哲学以美国自然主义实在论为代表,以怀特海为代表的哲学家们试图拓展自然哲学的思辨传统,突破科学解释的局限,以揭示自然及存在的深层意义。[2][11]
在当代的科学技术哲学中,自然哲学是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的重要基础,有中国学者视之为研究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科学哲学之外的“第二科学哲学”,并把它当作研究的本体论前提,以历史主义科学实在论为代表的科学哲学更是将自然哲学内化到科学哲学中。[12][13]

词源与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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