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作品通过点、线、面、色彩、肌理等基本构成元素组合而成的某种形式及形式关系,激起人们的审美情感。肌理指形象表面的纹理。[1][2][3]肌理又称质感,由于物体的材料不同,表面的组织、排列、构造各不相同,因而产生粗糙感、光滑感、软硬感。肌理是理想的表面特征。[4][5][6]人们对肌理的感受一般是以触觉为基础的,但由于人们触觉物体的长期体验,以至不必触摸,便会在视觉上感到质地的不同。我们称它为视觉质感。肌理有视觉肌理和触觉肌理之分。肌理给人以各种感觉,并能加强形象的作用与感染力。视觉肌理是一种用眼睛感觉的肌理,如屏幕显示出的条纹、花纹凹凸等,但都是二维平面的肌理。触觉肌理一般通过拼压、模切、雕刻等加工方式而得到,是三维立体的肌理,用手能触摸感觉到。一般在美术里我们以肌理的效果完成一项视觉传达[7][8][9]
简介
肌理是指物体表面的组织纹理结构,即各种纵横交错、高低不平、粗糙平滑的纹理变化,是表达人对设计物表面纹理特征的感受。一般来说,肌理与质感含义相近,对设计的形式因素来说,当肌理与质感相联系时,它一方面是作为材料的表现形式而被人们所感受,另一方面则体现在通过先进的工艺手法,创造新的肌理形态,不同的材质,不同的工艺手法可以产生各种不同的肌理效果,并能创造出丰富的外在造型形式。
表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