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矿局的前身是地质部西北地质局新疆分局,1955年更名为地质部新疆地质局;1983年更名为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局;1996年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和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挂牌成立,合署办公。1999年实行属地化管理,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新疆地矿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新疆地质矿产厅行政职能剥离并入新组建的新疆国土资源厅。[1] 机构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主要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参与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引导所属地勘单位从事地质矿产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察施工和其它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推进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经营;参与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编制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与地质矿产勘查、矿业开发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工作。同时受自治区委托,承担地质勘查中央专项、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专项、深部找矿专项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地矿局共有处室14个,下属事业单位26个(其中综合地质队10个,专业地质队7个,科研及辅助单位9个,分布在全疆10个地、州、市)。截至2018年末,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3483人,其中在职445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33人,其中高、中级职称分别占17.9%和34%),离退休9028人。1986年,原地矿部提出“地矿部门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并印发《关于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多种经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地勘单位实行事企双轨制运行,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自1999年属地化管理以来,自治区地矿局按照“基数加增量”的预算管理方式,经过二十年发展,走出了一条“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的路子,目前共有各类企业192家,其中局管企业5家(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新疆宝凯有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有人员1336人,含事业编制人员)、队属企业29家、参股企业158家。地矿局产业经济发展迅速,资产总额、净资产大幅增长,分别由属地化管理前的9.6亿元和4.2亿元增长到2018年底的147.2亿元和91.9亿元。 自治区地矿局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大力弘扬“三光荣”(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传统和“四特别”(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精神,一代又一代地质工作者以“宁让生命透支,不让使命欠账”的赤胆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披星戴月、风餐露宿,锻造和锤炼出了“阿希精神”“备战精神”“西昆仑精神”等独具特色的新疆地矿文化,用勤劳、智慧和汗水书写了精彩生动的地质故事。先后开展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等方面科研课题研究1000多项,200余项地质找矿和科技成果荣获国家、自治区和有关部委表彰,多家地勘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称号,第一地质大队获得首届“中国百强地质队”矿产勘查类第一名。涌现出一大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