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一部关于保安服务的行政法规。[1]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2]
发展历程
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2022年两次修订主要涉及部分条款调整和实施细节更新,其中2020年11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3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2号)第二次修订,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3][4]
决定全文
第一章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