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广东湛江特大爆炸案

刑事案件
2013年2月13日13时50分,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黎田上村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共造成7人死亡、18人受伤。[1]
警方随后进行了侦查。经侦查认定,为了报复前妻及其家属,男子陈释麟用小轿车装运200斤炸药,在前妻父亲的家门口引爆。爆炸案系陈释麟一人所为,同时犯罪嫌疑人陈释麟也因爆炸身负重伤,在医院接受救治,并被公安机关控制。[1][2]2013年2月27日,55岁的陈释麟因爆炸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2]而曾教授陈释麟制作炸药方法的两名广西男子张炳锋和黄再艺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先后在广西防城港落网,2014年12月11日,广东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湛江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炳锋有期徒刑11年,黄再艺有期徒刑10年。[2]

事件背景

犯罪嫌疑人为55岁的陈某麟,曾用名史德胜,是湛江市某工厂职工。下岗后,陈某麟主要在广西居住,在湛江没有固定住所。[1]
1997年1月,陈释麟与招某玲结婚,次年12月生育一女。因性格不合,加上陈释麟有酗酒、赌博劣习,夫妻两人从1999年开始分居,至2000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后,陈释麟认为是招某玲骗其离婚,在多次纠缠、威胁要求复婚遭拒后,一直怀恨在心,致案发“报复”招某玲及其娘家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