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位于台湾本岛东部,北界宜兰,南接台东,西沿中央山脉脊线与台中市、南投县、高雄市为邻,东向太平洋。花莲县的南北长约142千米,东西宽约27~43千米,面积约4628平方千米。[4][2][11]花莲县是台湾面积最大的县,约占整个台湾岛的八分之一。[3]花莲县海岸长度为118.85千米。[12]截至2024年1月,花莲县总人口为341032人。[5] 花莲县在地理形状上呈长条状,西边是台湾中央山脉,东边则是海岸山脉与太平洋。[4]县内主要由山地、河川以及平原组成,其中山地占地最大 ,达到总面积的87%,这些山地分别属于中央山脉系与海岸山脉系。两山之间的花东纵谷平原仅占总面积的7%,是花莲县的主要居住地。[3]花莲县的气候南北不同。瑞惠乡以北属于亚热带气候,瑞惠乡以南属于热带气候。[3]花莲县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活动。[13][14]明朝时期,西班牙人曾在花莲县采金,并称该地区为多罗满。到了1851年汉族人开始在该地区活动。[4]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台湾建省,将今天的花莲县与台东县一带划为台东直隶州。[15][16][17]花莲县政府于1946年1月12日正式成立。[18]1950年,台湾省调整各县市行政区域,花莲县管辖1市12乡镇。[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