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010年成立于深圳的合作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合作区),总面积120.56平方公里。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历史沿革

2010年8月26日,在深圳经济特区30岁生日当天,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批复》要求加强统筹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和集约利用能力,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 
2011年3月,国家正式将深前海开发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该目录涵盖了前海深港合作区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六大领域共计112条产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