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三十条 第四十条

综述

(2010年9月21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