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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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
南宁市人民政府
于2017年8月22日印发。
发布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府规〔2017〕27号
各县、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