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晋

明代官员、学者
王在晋(1570-1643年),字明初,号[]云,江苏太仓人,明代官员、学者。[1]
万历二十年( 1592年),王在晋中进士,授中书舍人。起初担任户部主事,后来暂代工部郎中,接着升迁为福建按察副使、兴泉道。凭借平定海上盗贼的功劳,补任湖广荆南道,之后又改任湖广副使提学道,转任浙江右参政、杭严道。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王在晋升任右副都御史,去山东担任巡抚,进而晋升为河道总督泰昌元年(1620 年)升迁为兵部左侍郎。天启二年(1622 年),王在晋又升迁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负责筹划治理辽东蓟镇天津、登莱等地的军政事务,后来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元年(1628 年),王在晋被征召入朝担任刑部尚书,后又调任兵部尚书,因张庆臻改敕书一事受到牵连,被削除官籍,返回家乡。崇祯十七年(1644年),王在晋去世,后来被尊崇祭祀于吴郡的名贤祠中。[2]
王在晋著有《[]云集》《三朝辽事实录》《越镌》等。[1]

人物生平

王在晋,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初授中书舍人,后历官江西布政使、山东巡抚,进督河道,泰昌时(1620年)迁兵部左侍郎。熊廷弼王化贞丢失广宁(今辽宁北镇)后,朝廷大震,诛除熊廷弼、王化贞。天启二年(1622年)三月十八日王在晋代廷弼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经略辽东[]镇、天津、登、莱,帝特赐蟒玉、衣带和尚方宝剑。王在晋分析当时关外形势:“东事离披,一坏于清、抚,再坏于开、铁,三坏于辽、沈,四坏于广宁。初坏为危局,再坏为败局,三坏为残局,至于四坏——捐弃全辽,则无局之可布矣!逐步退缩之于山海,此后再无一步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