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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麟-抖音百科
刘秉麟(字南陔[gāi]),1891年6月24日生于湖南长沙县。他是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部聘教授,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在李大钊的影响下,他开始研究马克思主义,并发表了多篇文章,如《马克思传略》和《劳动问题是什么?》等。 个人经历
刘秉麟8岁时入私塾读书,受到教师章士钊的赏识。1909年,他进入位于吴淞的中国公学中学部学习,后转入大学预科。1913年,他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 并在1917年毕业后返回湖南高等商业学校任教。1918年,刘秉麟回到北京大学担任图书馆馆员,并加入了傅斯年、罗家伦等人组织的新潮社。 1919年,他成为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的教务长。1920年,刘秉麟出国留学,在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学习,并于1922年转至德国柏林大学继续攻读经济学。1925年回国后,他在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和光华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并在上海商务印书馆担任主任编辑。一二八事变后,他前往武汉大学任经济系教授,并在1937年兼任法学院院长,期间多次代理校长职务。 在北京大学期间,他与冯友兰、许德珩等人为同学。他的学术生涯中,曾任中国经济学社理事,并以专家身份参加了国民政府的财政会议。1929年,他参与了国民政府工商部工商法规委员会的工作,参与制定民国工商法。1943年,刘秉麟被遴选为中华民国教育部部聘教授,成为全国仅有的三位部聘经济学教授之一。1946年至1947年间,他曾代理国立武汉大学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