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桢

清朝官员
[zhēn](?—1793年2月),清朝乾隆年间官员。乾隆朝贪腐大案“柴桢案”的主要案犯。
清朝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四月升任浙江盐道,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五月至十二月间任两淮盐运使。

人物生平

柴桢在浙江盐道任职十三个月,造成亏缺库银十七万两,升任两淮盐运使刚半年,又巨额截留库银二十二万两。
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两淮盐政全德参奏盐运使柴桢“将商人王履泰等应纳钱粮在外截留,作为己收,私自移用共二十二万两。”案发后,乾隆帝立即派要员进行查处和审理。乾隆五十八年二月初,案发仅两个月,乾隆帝便下令将盐运使柴桢及其家人柏顺于浙江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