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泰文:ศาลรัฐธรรมนูญ[1]),成立于1997年,[2]是泰国独立的政府机构,具有符合政府行政法规定的地位。[3] 泰国宪法法院在2006年因军事政变被政变军方撤销,[4][5]后来,又被新成立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取代。[6]其具有的职责包括:负责宪法法院的行政工作;研究和汇编有关宪法法院和宪法法院法官工作的信息、命令和决定;支持宪法法院工作的研究和传播;宪法法院指定的其他行动。[3]
历史沿革
1997年,泰国宪法法院正式成立。[2]2006年9月19日,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在推翻前总理他信政权后,政变军方宣布撤销宪法法院,并废除了1997年宪法 ,同时颁布临时宪法,[4][5]后来,泰国宪法法院被新成立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取代。[6] 机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