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秋,男,汉族,1962年9月生,江苏省南京市溧[lì]水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在美、德、日、韩、法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著作11部,其中专著6部,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和《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比较研究》 。获教育部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参与)和二等奖2项,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最高奖优秀专著奖1项。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关注的基本课题是中国法律文化原理。 科研项目
1、1995年主持国家“七五”、“八五”规划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第 四卷《隋唐法制史》的编撰工作。 2、1995年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东方法文化”方向负责人。 3、2000年南京大学“985”工程“亚太法研究”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