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调研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编辑
二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体系中位列第四层级的职级,对应的公务员级别为十八级至十二级,是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中县处级正职对应的最低职级。
基本介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8年12月29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 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
一级巡视员
、
二级巡视员
、
一级调研员
、
二级调研员
、
三级调研员
、
四级调研员
、
一级主任科员
、
二级主任科员
、
三级主任科员
、
四级主任科员
、
一级科员
、
二级科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