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经研究,将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的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省版权局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排序在省地税局之后。不再保留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1]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