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
债权拟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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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权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侵权行为、合同责任和
不当得利
三种。
权力代位是指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
被保险人
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物上代位是指在
财产保险
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
推定
全损时,保险人按照合同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产生原因
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