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金平
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沙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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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金平,
茂名市
电白区
沙院镇
沙村人。
人物事件
2020年6月30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4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谢金平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开设赌场罪
、
聚众斗殴罪
、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行贿罪、
重婚罪
,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2020年12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谢金平等44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