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

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宜春市人民政府是江西省宜春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2022年12月7日,欣旺达与宜春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

主要职责

(一)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宜春市人民政府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