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排律

诗体种类之一
七言排律是排律的一种,属近体诗范畴。它是由七言律诗扩大而成的,每句七个字,一般在十句以上。往往是两句押一韵,可以有六韵十二句,八韵十六句,十韵二十句的排律,等。

诗体简介

在至唐代完成的中国古典诗歌的十一种诗型中,只有和“七言排律”二种因其作例很少,在文学史上也缺乏影响力,因而它们作为独立的诗型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如何定位,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二者之中,“六言绝句”不盛行的原因,主要在于它的句末没有“休音”(节奏的真空),因而没有节奏的活性化;在这一点上,我想基本上已经是公认的客观事实。
另一方面,为寻求“七言排律”不盛行的原因,笔者曾就“七言律诗”的诗型、样式的完美性而写过一篇小论文发表。这篇论文的要旨基本上被认为是正确合理的,但对于这个问题,如果以“对偶表现的本质”作为视点来进一步论证,将可以更为简明地解决。在本文中,作为“对偶论”的一环,在解决这个悬案时,拟阐明如下一种事实关系:即中国古典诗歌中“对偶性”的极限化,一方面产生了“七律”这种完美的对偶诗型,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如此而淘汰了“七排”这种过剩的对偶诗型。
七言排律,在唐人诗集里是少见或不见的。在以律诗著称的杜甫诗集中也只有数首。主要是由于律诗本身音律严如军律,有其一定的难处,再加以延长其格律,当更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