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维(1917-2002)原名瞿世雄,江苏常州人,是中国成就卓著、影响深远、德高望重的作曲家。[1][2]
瞿维是中国著名作曲家,在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学习美术、音乐和工艺,后到延安在鲁迅艺术学院任教。他于1955年到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学习作曲,毕业后在上海交响乐团从事音乐创作。他的作品包括《秧歌场景》《G大调弦乐四重奏》等,并将《白毛女》歌剧及电影音乐改编为管弦乐幻想序曲《白毛女》,创作了电影音乐《革命家庭》《洪湖赤卫队》。1980年,瞿维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上海分会副主席。1985年,瞿维任中国音乐家协会第四届副主席。[2] 瞿维曾代表中国音乐家出国访问,如1981年9月和1983年9月分别去布达佩斯和斯德哥尔摩参加第十九届和第二十届国际音乐理事会。[2] 个人生平
瞿维在1933年初中毕业后,即考入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师范系,学习音乐和美术。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地下党所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1935年毕业后,先后在上海、湖北宜昌任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1938年5月于湖北宜昌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并以音乐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11月入重庆中国电影制片厂合唱团,担任钢琴伴奏。翌年10月,受邀赴陕西宜川第二战区民族革命艺术学院,任音乐系主任。不久,入陕甘宁边区。1940年2月起,在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音乐系任教员,后任该校音乐工作团研究科长。出席了延安文艺座谈会。抗日战争胜利后,随鲁艺经长途跋涉到达东北。参加了解放区地方政权建设,剿匪,土地改革等项工作,并配合解放战争的进展组织各项演出。历任牡丹江鲁艺文工团副团长、东北音乐工作团副团长,东北军区政治部文艺大队副大队长(辽沈战役期间)。1948年11月辽沈战役胜利后,任新成立的东北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1950年起,先后在长春东北电影制片厂和北京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任作曲,并主持中央电影局作曲训练班。1955年9月到苏联,在莫斯科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作曲系进修。1959年学成归国后,一直在上海交响乐团任专职作曲。建国以来,相继被推选为中国音乐家协会常务理事,副主席、音协上海分会副主席,全国文联委员。1981年10月兼任上海交通大学音乐研究室主任,中国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学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