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救济法

税收救济法
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救济是税收行政救济的简称,它与“行政救济”一词一样,不是法定用语而是法学术语。税收救济是国家机关为排除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侵害,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收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基本概念

“有权利,必有救济”是一句可追溯至罗马法的流传已久的法谚,因此,救济是对权利的补救。“法律和救济,或者说权利和救济这样的普通词组构成了对语”,因此,法律意义上的救济是一种法律制度。法律意义上的救济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救济含义,一般意义上的救济是一种物质帮助,是给社会给弱者的一种物质救助行为。而法律上的救济是国家通过裁决争议,制止和矫正侵权行为,从而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者能够获得法律补救。
在现代行政法理论,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原则。以法律手段来控制并矫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救济,是世界各国立法的一个重要任务。税收法定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必然要求,它不仅要求税收的确定和征收都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必须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求制定相应的解决税收争议的法律规范,以对税收相对人受到损害的权益给予必要的救济。有关解决税收争议的法律规范统称为税收救济法,又称为税收争讼法。税收救济法以税收争议为对象和内容,通过对税收争议的解决,来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从而实现税收救济的目的。

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