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

专业型硕士学位
法律硕士(英文名称: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2]
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3]1996年,北大人大、中国政法等首批8所试点高校开始招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全国在2006年进入正式创办阶段。10年之间,法律硕士试点单位增加到50所,全国法硕招生人数从1996年的四百余人增加到2006年的三千多人。与此同时,国家也将法律硕士及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等地位、同样待遇写入文件。2022年,教育部、司法部决定选取部分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4]
法律专业硕士与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5]

发展过程

发展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