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

法官法
在中国,法官法是指管理法官、约束法官行为的法律。在国外,法官法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法官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法官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法官法又称为判例法或普通法

在国外

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

思想和原则

法官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认法律本身是不可能完备的,立法者只可能注 重于一部法律的原则性条款,法官在遇到具体案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的实质,作出具体的解释 英国的判例法原则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