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海关总署垂直领导的正厅局级直属海关
拱北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的正厅局级直属海关。关区范围包括珠海中山两个地级市。关区设有一类口岸11个、原二类口岸7个、中途监管站2个。[1]

历史沿革

拱北海关的前身是拱北关。经清政府允准,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4月2日税务司法来格(匈牙利人)到拱北接管了马[liú]洲、前山等常关税厂及其所属的3个缉私卡,拱北关(洋关)正式成立,总关设在澳门。
1949年11月15日,解放军石岐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拱北海关,结束了62年洋税务司统治拱北关的历史。
1950年1月,海关总署公布拱北关正式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接受海关总署和华南海关处双重领导,是年,原拱北关在澳门的税务司公署陆续内迁拱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