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沅
清末总督、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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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
沅
[
yuán
]
(1797(丁巳年)—1851),字子湘,号石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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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阴
(今为
汨罗
)人。
清道光
进士
。
[2]
[3]
曾任
兵部尚书
、
陕西巡抚
、陕甘
总督
、
江苏巡抚
、
云贵总督
、
云南巡抚
、
两江总督
等职,参与禁烟与
鸦片战争
抗英,并有文才,时号位
湖南
“以经济而兼文章”三君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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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芋香山馆诗文集》、《李文恭公奏议》、《李文恭公全集》、《
李星沅日记
》等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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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李星沅,字子湘,号石梧。清嘉庆二年(1797)生于
湘阴县
高华冲(今
汨
[
mì
]
罗)。清末
总督
、兵部尚书。5岁入 塾,12岁应童子试,人称“神童”。
嘉庆
二十二年郡试第一。
道光
五年(1825)中举,十二年中
进士
。次年授
翰林院
编修
,赐文绮,委
四川
乡试
正考官。十五年督
广东
学政
,充
会试
同考官,道光十八年简授
陕西汉中
知府
,同年升
河南
粮储
盐法
道,授按察使。二十年授
陕西
、四川按察使与
江西
布政使,次年调
江苏
布政使兼理
臬
[
niè
]
篆。二十二年
擢
[
zhuó
]
任
陕西巡抚
,署陕甘
总督
。时朝议下达陕西仿铸回钱,李疏陈利弊,不如整顿官库,朝廷准奏,收效显著。二十五年调任
江苏巡抚
,疏陈漕务积弊,严惩奸吏,根除陋习,不但利国而且利民。复调
云贵总督
,并署
云南巡抚